分享到:
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
按照《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贵州省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2022年度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普统计的内容和任务
科普统计是国家科技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开展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可以使政府管理部门及时掌握国家科普资源概况,更好地监测国家科普工作质量,为政府制定科普政策提供依据。全国科普统计的内容包括:科普人员、科普场地、科普经费、科普传媒、科普活动以及科学教育6个方面。
二、科普统计的范围
本次统计的范围包括省级、市级、县级党委和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和组织。
统计填报单位主要包括:
(一)市(州)级单位:市(州)委宣传部、发展和改革、教育、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民族宗教事务、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国有资产监督、市场监督(含知识产权)、广播电视、体育、林业、粮食和物资储备、药品监督、气象、科学院、社会科学院、共青团、工会、妇联、科协等管理部门。
(二)县(市、区、特区)级单位:县(市、区、特区)委宣传部、发展和改革、教育、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民族宗教事务、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国有资产监督、市场监督(含知识产权)、广播电视、体育、林业、粮食和物资储备、药品监督、气象、科学院、社会科学院、共青团、工会、妇联、科协等管理部门。
三、时间安排
(一)2023年4月-2023年5月,基层数据填报。
(二)2023年6月9日前,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完成数据的审核与汇总。
(三)2023年7月-2023年8月,配合完成全省数据审核与汇总。
四、科普统计的工作方式
(一)市科技局负责本市科普统计。包括:向本市同级有关部门、所属县科技管理部门布置科普统计任务,对统计人员进行培训,审核数据;将本市已填报的数据汇总后盖章的纸质调查表报送省科技厅。
(二)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本县区科普统计。包括:向本县同级有关部门布置科普统计任务,对统计人员进行培训,审核数据;将本县已填报的数据汇总后盖章的纸质调查表报送市科技局。
五、在线填报系统
(一)填报网址。2022年度全国科普统计工作实行在线填报数据,各填报单位可在(科普统计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填报、审核、提交数据。
(二)用户名及密码。各填报单位科普统计信息管理系统用户名为单位名称全称,登录密码已全部重置为原始密码(GZ.kptj@2023)。
(三)培训PPT及教材。科技部编制的科普统计培训PPT及培训教材见附件2,也可自行在科普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下载。
六、注意事项
凡在“科普场地”报表中填写“科普场馆”数据的单位,需确保该场馆的数据单独填报,即该“科普场馆”如果有涉及科普人员、科普场地、科普经费、科普传媒、科普活动、科学教育的数据,均应当单独填报,不与其他数据汇总后填报。
七、工作要求
(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要高度重视科普统计调查工作,将科普统计调查纳入年度工作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落实人员等相关保障条件。统筹调度安排,分工负责实施,保质保量完成科普统计调查任务,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请于2023年6月9日前,完成本县区、本部门的科普统计数据在线提交、审核,并从系统导出《2022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样表见附件1),各页加盖公章后报送市科技局情报研究所或发指定邮箱。(联系人:杨洋,座机:33224353,手机:18798011855,邮箱:askjqbyjs@163.com)。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