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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
按照《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贵州省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2021年度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普统计的内容和任务
科普统计是国家科技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开展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可以使政府管理部门及时掌握国家科普资源概况,更好地监测国家科普工作质量,为政府制定科普政策提供依据。全国科普统计的内容包括:科普人员、科普场地、科普经费、科普传媒、科普活动以及科学教育6个方面。
二、科普统计的范围
本次统计的范围包括省级、市级、县级党委和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和组织。
统计填报单位主要包括:
(一)市级单位:市委宣传部(含新闻出版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委、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含民航局、铁路局、邮政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体广电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应急局(含地震局、矿山安全监察局)、财政局(含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含药监局、知识产权局)、气象局、共青团、工会、妇联、科协等。
(三)县级单位:县委宣传部(含新闻出版局)、发展改革局、教育局、科技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民委、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含林草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应急局(含地震局、矿山安监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含药监局、知识产权局)、广电局、体育局、气象局、共青团、工会、妇联、科协等。
三、时间安排
1.2022年4月-5月,基层数据填报。
2.2022年6月2日前,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完成数据的审核与汇总。
3.2022年7月-8月,配合完成全省数据审核与汇总。
四、科普统计的工作方式
(一)市科技局负责本市科普统计。包括:向本市同级有关部门、所属县科技管理部门布置科普统计任务,对统计人员进行培训,审核数据;将本市已填报的数据汇总后盖章的纸质调查表报送省科技厅。
(二)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本县区科普统计。包括:向本县同级有关部门布置科普统计任务,对统计人员进行培训,审核数据;将本县已填报的数据汇总后盖章的纸质调查表报送市科技局。
五、在线填报系统
2021年度全国科普统计工作实行在线填报数据,各填报单位可在中国科技情报登录填报、审核、提交数据。
科普统计培训PPT及培训教材可在中国科技情报网下载。
六、注意事项
凡在“科普场地”报表中填写“科普场馆”数据的单位,需确保该场馆的数据单独填报,即该“科普场馆”如果有涉及科普人员、科普场地、科普经费、科普传媒、科普活动、科学教育的数据,均应当单独填报,不与其他数据汇总后填报。
七、工作要求
1.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普统计调查工作,将科普统计调查纳入年度工作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层层压实责任,落实人员等相关保障条件。统筹调度安排,分工负责实施,保质保量完成科普统计调查任务,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请于2022年6月2日前,完成本县区、本部门的科普统计数据在线提交、审核,并填写《2021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见附件1),加盖公章后报送市科技局。
3.请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科普统计的同志2022年3月29日下午14:30参加省科技厅开展的线上培训,腾讯会议(会议号:882253162),并于3月24日下午18:00前将参训人员信息反馈至市科技局。(联系人:陶应忠;联系电话:18083394988;电子信箱:82011685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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