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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2024年工作情况
(一)强化干部法治意识。一是按照《中共安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通知》要求,制定《安顺市科技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二是积极选派领导干部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安顺市2024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贯彻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网络培训等培训。提高全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以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安顺市科技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开展自学,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主题教育读书班等深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2024年)》《国家安全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统计违法典型案例通报》等精神,进一步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意识,筑牢法治底线。四是深入推动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常态化,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宣在线”深入学习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认真完成“法宣在线”考试,2024年度参考率及合格率均达到100%。
(二)加强融媒普法宣传。一是编制《安顺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安顺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安顺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二是在“科技安顺”微信公众号中加入普法板块,根据市司法局推荐,转载普法宣传信息,为社会公众提升法治意识作出贡献,并按照《关于广泛运用“大中小”电子屏幕开展法治宣传工作的通知》,定期发布安晓法小剧场法治宣传视频,共计发布法治宣传信息20余条。三是5月25日举行安顺市2024年科技活动周启动仪式,科研院校和金融机构代表、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科技部门,全市107家高新企业,3家市级医疗机构,群众代表等300余人参加活动,市直有关部门在活动中积极发放所属领域政策法规宣传材料,整个“五月科技活动周”期间开展了“航空科普知识进校园”“科技使者进农村”“科技政策、科技金融进园区”“走进科技馆‘遇见’科学”“全市中小学教师实验教学技能说课竞赛”等具有区域优势和特点的群众性科技活动,重点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等。
(三)严格科技业务审批。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在2024年科技计划项目审批立项上,严格按照形式审查、专家评审、集体讨论决定、项目公示、市人民政府审批、合同签订、经费拨付等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在加强科研诚信建设上,将《安顺市企业法人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应用于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推荐、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补助、省级企业研发奖补推荐、市级企业研发后补助等财政科技资助事项中,对评价等级为“差”的企业不予推荐或支持,将2家企业作为法人严重失信主体录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贵州);在对外国人来华工作审批管理上,增配2名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行政人员,区分受理预审和审查决定人员。
(四)规范行政执法事项。一是公布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编制《安顺市科学技术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并在安顺市科技局官网面向社会公布。二是开展行政执法问题整治。按照《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协商机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的实施方案》,制定《安顺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自查整改方案》和《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改台账》。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积极报送《安顺市科技局行政执法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报告》《市科技局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情况工作总结》《安顺市科技局依法行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阶段总结报告》《市科技局关于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督察自查情况报告》等资料。按照《全市政务服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开展政务服务事项规范办理自查自纠,对外国人来华工作行政许可事项重复认领,导致该事项发布不精准的问题进行整改,取消行政许可重复事项。
二、2025年工作打算
2025年,市科技局将始终坚持在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指引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两城三基地”建设,坚持以科技创新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不断完善科技领域法治建设,全力推动我市科技创新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紧扣《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有关要求,充分运用各类培训,深入学习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
二是持续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法治理念全面推进区域科技创新,将法治方式融入科技创新的各个环节,积极运用法律引导科技创新工作,确保科技创新活动在法治轨道上健康有序进行,全面提升科技治理的法治化水平,以法治力量保障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三是持续开展好“科技活动周”等科普活动,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介强化普法宣传,着力营造开放包容、鼓励创新、全民参与的创新文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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