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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国家高新区、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项目申报单位:
为做好2023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按照《安顺市市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按照《2023年度安顺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明确的计划内容,本年度申报项目包含工业支撑计划、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服务机构培育项目、农业科技计划、社会发展计划、科技成果应用及产业化计划、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建设计划、企业研发激励引导工程计划、决策科学类基础研究计划等9个类别。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申报单位必须符合《2023年度安顺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以下简称《指南》)
三、申报流程
1.下载填报申报书。申报单位下载对应类别计划项目申报书电子档模板,填写完整相应信息内容,与附件资料一并打印胶装成册,一式五份。(相关要求见《指南》)
2.项目预审推荐。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申报单位项目开展初审,并在申报书上签章推荐,申报企业存在有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未结案的、受到诚信惩戒的一律不得推荐。中央及省级在安国有企业、安顺高新区、军工企业、市级及以上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医疗机构直接提交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材料,并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安顺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自然人综合服务区。
3.项目形式审查。市科技局各业务科室按照计划项目归口管理原则,对推荐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及时向申报单位和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反馈审查意见。需修改完善申报材料和补充附件资料的项目,申报单位需在接到反馈意见后5日内提交完善相关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4.项目实地核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市科技局各业务科室根据实际需要,对项目申报单位及实施条件进行实地核查。
5.项目专家评审。经前置审查通过的项目,由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团队开展项目评审工作。
6.项目立项。经上述流程确定的择优遴选项目,再经市科技局党组会审议通过,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站、安顺市科学技术局网站等相关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签订项目合同书,并划拨相应项目经费。
7.项目内容审查贯穿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通知及指南申报条件和要求的,或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不受理和取消评审、立项等处理。
四、申报安排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项目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6日17点00分前将2023年安顺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交(或邮寄)到安顺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自然人综合服务区。
地址:安顺市西秀区黄果树大街东段50号(乘车路线:市内乘坐1路、8路公交车在头铺新村公交站台下车,乘坐9路、12路、14路、16路和19路公交车在车管所、市政务服务中心公交站台下车即可。)
联系人:洪想,陶应忠;联系电话:18788654625,18083394988。
五、联系方式
1.高新技术与重大专项科
归口管理:工业支撑计划、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服务机构培育项目
联 系 人:张俊松、谯俊霞、杨洋
联系电话:33221725
电子邮箱:asskjjhk@126.com
2.农业农村与社会科技科
归口管理:农业科技计划、社会发展计划
联系人:陈晶、李建华、陈璎珞
联系电话:33224102
电子邮箱:asskjjnsk@163.com
3.政策法规与成果转化科
归口管理:科技成果应用及产业化计划、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建设计划、企业研发激励引导工程计划、决策科学类基础研究计划
联 系 人:谌 宇、吴 宇、郭 丹
联系电话:33232887
电子邮箱:asskjjzccgk@163.com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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