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出台背景、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工作部署,紧紧抓住营商环境建设,着力加强包容普惠创新工作,通过科技创新平台量质双提升,持续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经研究,由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安顺市科技创新平台量质双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
二、《方案》政策依据、起草过程、征集意见修改情况介绍
《方案》的文件起草组认真学习领会国家、省政策文件精神,深入在安高校、科研院所、重点企业开展座谈调研,以构建具有安顺特色和优势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为目标,起草完成了《方案(征求意见稿)》,经前期向21家相关部门单位征求意见并召开座谈会,共收到修改建议5条,采纳5条。经再次修改完善形成《方案(审议一稿)》。2021年6月25日,经科技体制改革第三次专题组会议对《方案(审议一稿)》进行审议,文件起草组按照会议意见再次对文稿进行修改完善,并经公平性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形成《方案(审议二稿)》。2021年10月11日,经科技体制改革第四次专题组会议对《方案(审议二稿)》进行审议并一致通过,形成了送审稿。根据2021年12月8日四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要求,《方案》按程序送审后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三、《方案》的内容介绍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夯实创新型城市建设基础,快速推动我市创新平台能级提升、各类创新人才集聚、创新技术实现突破、创新机制得到优化、创新体系更加完善,为全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创新支撑。
(二)基本原则
围绕顶层设计、重点建设、统筹协调这三条主线,综合阐述加强全市科技创新平台和条件保障能力体系的顶层设计和系统布局,激活011科创谷、大数据信息行业、装备制造行业、生物医药行业及高校科研院所等科技创新要素,统筹协调推进科技创新平台的分类发展,促进各类科技创新平台有机衔接和融合发展的基本原则。
(三)行动目标
高质量创新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平台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切实提升。到2023年,相关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达42个。
(四)工作任务
工作任务共十条。第一至第三条,分别从“高、新、核”三个维度定义了创新平台高质量建设的标准,即平台的“高”要体现在围绕“四新”主攻“四化”,要能有力支撑我市“两张名片”;平台的“新”要对标新型研发机构各项软硬件指标,打造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的创新载体;平台的“核”要聚焦主导产业发展中的共性关键性技术难题,通过联合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定向、订单式研发机制,开展“揭榜挂帅”等科研新模式的探索,逐步形成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硬核技术攻关能力。
第四至第九条,从明确各部门工作任务的角度,细化了创新平台“怎么建”和“做什么”的路径、措施。作为西部欠发达地区,创新平台的建设要与企业、高校构建联合攻关、资源共享的协同创新机制。要加大人才引育力度,努力构建人才支撑平台建设,平台培育人才成长的良性循环。同时要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创新平台的建设中,坚持“去行政化”的发展方向,不断优化创新平台运营机制。而作为高质量的创新平台,更要不断拓宽技术成果转化渠道,积极响应公共技术服务各类领域的“需求端”,立足打造高能级的科技创新“供给侧”,尽快形成一批突破性、标志性显著的转化和应用研究成果。
第十条聚焦打造优秀创新创业环境,明确进一步优化完善创新平台人才引培、平台建设、创新研发、成果转化、创新创业、绩效评价、社会参与等系列支持政策,打造最佳创新创业生态圈的任务。
四、掌握《方案》的关键点
一是强化了组织领导。通过建立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科技、发改、工信、农业农村、卫健、教育等部门及高校科技院所积极性,统筹全市创新平台的规划和布局,加强科技创新统筹协调和督导,协调推进解决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中的突出问题。
二是强化了科技投入。加大财政资金对科技研发投入的引导力度,把科技投入作为财政预算的保障重点,根据地方财力情况,逐步提高科技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对新申报认定成功为国家级、省级的创新平台,除享受《安顺市推动高质量发展人才政策若干措施(试行)》相关规定之外,同等条件下申报市级科技计划,优先给予市级科技项目立项支持。
三是强化了政策保障。健全完善创新平台运行管理,鼓励创新平台创新体制机制,推动赋予创新平台科研、分配、内部人事的自主权,完善绩效评价机制,规范管理制度,激发创新潜能,增强创新能力。
四是强化了宣传引导。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科学、勇于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环境。不断总结推广创新平台建设的成功经验,宣传提升创新平台在自主创新当中的重要地位,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营造有利于创新平台发展的良好氛围,不断推进创新平台建设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