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5日上午,西秀区科技局召开专题学习会议,传达学习《贵州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问责实施办法》,并结合工作实际对内容进行解读。
《实施办法》共六章三十条,由总则、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结果运用、问责程序和附则等部分组成。《实施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是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贵州)建设,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保障全省生态环境安全,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职责和责任意识,是贯彻《问责条例》《监察法》《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的具体体现。
会议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及相关站所负责人要学深学透,用实际行动贯彻《实施办法》,在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决策和生态环境监管、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正确履行监管职责,为朱砂古镇全面发展提供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镇纪委要强化监督检查、跟踪问效,为万山镇全面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